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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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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弥迅速扭回头。

靳月看她表情不太对,温声问:“弥弥怎么啦?”

钟弥脱下鞋,低声说:“不舒服。”

这种不舒服,犹似踮脚踩在刀尖,鲜血淋漓,一刻也忍不了。

靳月顺着她刚刚的视线方向看去,低低地“咦”了一声。

钟弥自然地问:“怎么?遇见熟人了?”

“也不算熟人,”有些人你就算多打过两回照面,也不敢说和对方是熟人,靳月心里清楚得很。

她忽有感慨地跟钟弥说,“就是这种人吧,好像天生就是用来让别人感到自惭形秽的,你认识她,好像只是为了感受一把这个世界人与人差距有多大。”

钟弥还以为她说的是沈弗峥,再偏头去看,沈弗峥不见了,只剩那道裙装身影,似全方位展示一样,这回给钟弥露的是正面。

“你是说那个?”

靳月似乎不敢多打量,鞋子不买了,她拉着钟弥一边往外走,一边“嗯”了一声说,她跟着那位天使投资人这么长时间,也见过不少所谓的京市名流,少见他对一个女的那么客气殷勤,她那时候还不经事,无知无畏就问过一句,她是谁啊?

“她爷爷没退下来的时候……”

她用手挡着,贴在钟弥耳边说了三个字,到顶的副职,似投闷雷,眼底一震,是现实版的开了眼界。

快走远了,靳月顺势朝身后看一眼,看到那位千金身边站了一个身形高大的男人,单侧面就足够出尘:“两次碰巧见,我都觉得她好傲气,不过人家也的确有傲气的资本,听说她有未婚夫,还是第一次见,她未婚夫这气质还挺能压她的。”

未婚夫?

钟弥只觉得如芒在背。

喜欢时有多拉扯缠绵,放弃时就有多干脆果决,电梯朝下一沉,带来轻微的失重感,她闭了一下眼,想刚刚在店里的画面,很快睁开。

如此贵又不合脚的鞋子,没什么好纠结,本来就不是她能驾驭的。

她不知道和沈弗峥还有没有机会再见面。

本心里,钟弥不是打破砂锅问到底,非要撕破脸皮不欢而散的那种人。

可她也想了,真有当面对质这一天,沈弗峥要怎么跟她解释?或许也没有什么好解释的。

未婚妻要找得力的,心上人是自己喜欢的。

俗也不俗。

哪怕他真拿她当一时兴起的消遣,也能讲得体面,怎么不算是最大的诚意呢?

钟弥捂着脸,团着腿坐在宿舍椅子上,人伏在膝头,骨头缝里发冷,真切体会到京市难得几日的好秋天过去了。

一直自认清醒,这一记当头棒喝算是给她的自视甚高上了一课,从认识沈弗峥开始,她就不受控地在为这个人美化。

连人家有没有未婚妻都不问一句。

她多信他。

她以为他是外公的客人,他尊敬外公,至少不敢对他的外孙女胡来。

可这份所谓尊敬,由何而来,或真或假,她从没有去想,也没有去问,无根浮萍一样,不过是肤浅地,自以为地,觉得他应该是一个好人罢了。

都是感觉。

感觉是虚的,来得快也去得快。

再一想,那什么是真的?那位漂亮千金的身份是真的,人家的爷爷,显赫到不能妄加谈论。

钟弥冷笑,又忍不住夸他。

做事干脆,不拖泥带水,秉持事不过三的原则,往她手机里打了三个电话被钟弥接连挂断后,他便不再打来了,还彼此清静。

男女来往,都奉行及时行乐了,聚散离合哪需要那么多理由,遑论大伤体面的对质,沉默已然是最好的台阶,该怎么退场就怎么退场,都各有余地。

跟她之前遇到的那些死缠烂打的男人相比,沈弗峥可真是高级多了。

可没想到,隔天下午她收到一份快递,她以为是杨助理给她寄来的画,下楼梯时还觉得乌云尽散,一身轻松。

心里想着,很好。

因何而始,因何而终,拿到这幅画,幻梦一场也算有个完美句号。

她没看到句号。

回到宿舍,钟弥将快递拆开,何曼琪糊着一脸泥膜凑到钟弥桌前惊叹:“哇,这鞋好好看,弥弥你眼光真好。”

钟弥指尖落下,划过白缎面的缀珠,鼻音里轻轻笑一声,眼光好吗?但穿上不合适,已经是她不想要的了。

谁会送她这双鞋,除了沈弗峥,钟弥想不到第二个人,她胸口堵着一股恶气,在心里给沈弗峥扣分。

这可就不高级了。

人被情绪左右时,思路再偏,也总觉得自己仍有清醒。钟弥打开衣柜,从一件小鸡黄的帽衫口袋里翻出一团纸,餐单小票,抻平褶皱,上头有两个地址。

酒店套房她已经去过了。

还有一个住址。

五位数的鞋,被她像大卖场的两棵白菜一样丢在纸袋里拎上,上了出租车,钟弥才想起来给他打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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