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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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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南一北齐名,隐隐有些别苗头的意思,可惜从没真正遇上过,奇遇客栈甚至开了一个赌盘,赌两人究竟何时对上。

“你这话,不妨当着小孩儿的面再讲一遍。”

谭昭说完,小阿辞吧嗒吧嗒地迈着小碎步走来,他已经换了身衣服,脸也擦得干干净净,跟个小金童似的:“讲什么?阿辞想听。”

“讲……”贺兰固立刻捂住谭大哥的嘴,“讲你中午吃烧鸡,晚上还吃烧鸡,你不会吃腻吗?”

阿辞瞪大了眼睛:“什么?烧鸡天下第一好吃,怎么可能会吃腻!”

贺兰固就不太爱吃鸡,他更喜欢吃羊肉,但以他的体格,羊肉热性大,他最好不要多吃。

晚饭果然那只烧鸡占据了饭桌的c位,盛春芝非常热情,席间聊开了谭昭才知道盛府是钦州城有名的富户,做的是马匹生意,盛家在北方甚至还有马场,盛春芝丧夫后不愿意留在北方,就来到了钦州城住下。

她与沈柔章相识,也是因为一匹好马,当然那匹马现在已经成为了悬水剑的标志性坐骑。

“二位能将阿辞送回来,必是古道热肠之辈,柔章在江湖上树敌颇多,还请两位暂且保密阿辞的存在。”其实盛春芝有想过完全否认阿辞说过的话,毕竟阿辞才五岁不到,说些大话也是情理之中。

但她心里有些怀疑谭少侠的身份,加上阿辞非常信任对方,所以她决定试探一下。

六年之前,柔章去江南与人比剑,一去数月没有音信,盛春芝心里担心,托人送信都送了不下十回,后来等收到回信她才放下了心中的担忧,而且柔章在信里还说要给她一个惊喜。

盛春芝心里惊愕,柔章性格疏狂,从来是有什么话就说什么话,怎么还卖上关子了?等一年后她见到柔章,就……果真是好大一个惊喜啊。

万万没想到,柔章居然怀了身孕,还死活不愿意跟她说孩子父亲的身份。

她惊得人都傻了,可柔章要把孩子生下来,她就带着人来了钦州分部这边,等阿辞生下来,当真是玉雪可爱,原本盛春芝每天问候那位渣男三百遍,阿辞生下来后,勉强改成了两百九十九遍。

如今五年一眨眼就快过去,柔章又开始行走江湖,阿辞这么小当然不可能跟着风餐露宿,就一直养在她身边,每年生辰和过年,柔章就会带着烧鸡回到钦州,阿辞才会这么喜欢吃烧鸡。

说实话,盛春芝是很心疼阿辞的,故而平日里多有纵容,只她没想到这死孩子胆子这么大,丁点儿大小就敢离家出走了,等柔章回来,她非要告一状不可。

话说回来,这位谭少侠风姿不凡,若真行走江湖,哪怕武功不济,也该有几分雅名。盛家做马匹生意,虽不混江湖,但跟江湖人关系都挺好,盛春芝出嫁之前确实很少接触,但出嫁后见过太多的江湖人了,她敢断定此人必然来历不凡。

“这是自然,再者我二人不过江湖无名小卒,就是说出去,也不会有人相信的。”

盛春芝:……倒也是实话。

如此这顿饭吃得顺顺溜溜,至于那只烧鸡,当然是全部吃掉了,小家伙虽然只吃到了一只鸡腿,但也很开心,吃完饭还悄悄地拉着大哥哥去他房间,问就是说他给娘亲写了信,要用金豆豆请大哥哥帮忙带给娘亲。

“你这么小,就会写信啦?”

小阿辞停了挺胸:“是的,我已经会写一啦。”

那确实是很厉害呢,谭昭的溢美之词当然不会吝啬,一时之间把小孩说得都不好意思了,扭捏着就要展示他的学习成果。

盛春芝难免有些危机感:……这人,哄孩子着实有些本事。

阿辞这孩子说好哄,确实是非常好哄的,只要他听得进去的道理,他肯定会听,但若是不喜欢的人哄他,那……可真是一场灾难。

小阿辞饭后运动了一会儿,就呼噜噜的地打起了瞌睡。

夜很快深了,谭昭睡前给贺兰固开了药浴方子,毕竟吃药药性太猛,还是泡汤更加温和,等经脉强度上来,他就能直接用内力替人冲开堵塞的经脉,说穿了,就是贺兰固天生经脉比常人细,最细的地方直接堵住了。

这对常人来说影响不大,不算是很生僻的脉象,但若是习武,经脉如果太过脆弱,内力当然无法运转,但这脉象好治,比某些绝脉、逆脉啊好太多了。

但考虑到贺兰小哥的手头紧,所以这方子他得斟酌一番,尽量用一些便宜的药材,唔,他只能保证药效,不能保证药浴的味道。

谭昭看了看墨迹还未干的纸,终于心满意足地放下了笔,他伸了伸懒腰,吹灭了蜡烛上床睡觉。

哎呀,托小家伙的福,他今天能免费睡高床软枕了。

夜很快深了,大概是秋日多雨,后半夜刚开始秋雨又绵绵地下了起来,不过雨下得很小,丝丝缕缕地落在屋檐上也没什么声响,是绝没到吵醒人的地步。

可谭昭却被人吵醒了,若是主人家把他吵醒也就罢了,毕竟他是借宿,可这分明是不速之客,那他可就得发泄发泄心中的郁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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