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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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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念一想,都过去了,她是时候真的往前走了。

沈柔章回头,仿佛看到了年幼无力的自己,因为什么都做不成,所以她渴望变强。但现在,她变得强大了,她可以用手中的剑守护自己。

柔顺并不能成为一个人的处事之道,沈柔章这一刻才真正意识到,自己的心结从来都不是悲惨的童年,而是母亲临死前那一番”。

她亲眼看着母亲因此凋零,可母亲到死都不觉得那样的观念是错误的。等她长大成为江湖闻名的悬水剑,她变得强大,但她心里依旧执着于幼年时的无力。

她想要拯救那时的自己和母亲,因为做不到,才成为了她心里的执念。

但就在刚才的生死瞬间,那一刻在夺殇剑下,沈柔章一瞬间被夺取了所有的感知力,她仿佛又见到了年幼无力的自己,但这一刻,她奋力挣脱了。

她重新拿起了手里的悬水剑,然后凭着自己的力量,拯救了自己。

不仅如此,她还战胜了夺殇剑。

当所有感知力回来的时候,沈柔章才惊觉自己受了多重的伤,但她很开心,前所未有的开心:“不,杀人并不是我的剑道,我的剑道,是守护。”

黄台章却说:“但我的剑,是杀人剑,我败了,就该死。既然你不愿意动手,那么——”

黄台章受了重伤,但他手里的剑依旧很快,快到沈柔章根本没办法阻止对方自杀,但所幸,今日现场还有个喜欢多管闲事的剑客。

江湖上都在赌不给剑将何时再在江湖上出现,可惜他们今日都不在现场。

“铮——”地一声,黄台章手里的剑被抵住了,他甚至都没察觉到对方是如何出剑的。这一剑,看似平平无奇,可这江湖上,他敢确信,无人可以做到。

可现在,这一剑却出现了,因为过于震惊,所以他甚至忘记自己正在自戕。

“我认为,一个剑客的剑,应当永远对外。”

谭昭说完,便直接收了剑,再没管人之后的举动,他甚至还掏出一瓶金疮药递给沈柔章。

沈柔章接过药,忍不住笑了笑,然后夸赞道:“刚才那一剑,可真厉害。”

“哎呀,还好啦。”谭昭摆摆手谦虚道。

沈柔章今日太高兴了,她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事实上她真的很少这般开怀地笑,她想真好啊,她真的很高兴,难以抑制地高兴。

“我想回江南了。”

她想看看不曾认真看过的风景,想见可爱的儿子,也想尝试走向新的生活。

悟剑番外

沈柔章和周恕之的相遇,起源于一场老套又俗气的美救英雄。

六年前,周恕之及冠没多久,意气风发,不愿意接受家里的安排娶一个他见都没见过的女子,于是他选择出门游历一段时间,顺便去更远的江西开辟一下生意。

这当然不是他第一次出门,却没想到刚到江西境内,他就被山贼伏击了。

这些个山贼也真是荤素不忌,不仅抢了他身上所有的盘缠,连带他和他带的两个护卫都被强抢上山,说是大小姐看中了他们年轻力壮,他当正房,两个护卫当小妾。

……周恕之当时,只觉得眼前一黑,等他看到山贼大小姐那双油腻浑圆的眼睛,他只恨自己没有当场晕过去。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觉得周家要绝后了。

所以,当柔章一人一剑横空出来之时,他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天女降世。周恕之得承认,自己是个非常庸俗的男人,他爱上了自己的救命恩人,且不可自拔。

于是理所当然地,他缠上了她,渐渐的,他知道她叫沈柔章,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悬水女侠,她的剑在江湖上很有名气,路上碰上的许多江湖人都怕她手中的剑。

她似乎没有家人,对他的靠近也非常抗拒,甚至以她的轻功,好几次都把他甩开了。至于之后为什么能再次相遇,一来是靠一些运气,二来就是用钱了。

彩灯楼的出价虽然很高,但对他而言,只是一笔非常微不足道的小支出。

“别再跟着我,你与我根本不是一路人,还请周公子莫要纠缠。”

沈柔章长相明丽动人,甚至称得上姝艳,她刚出江湖时,因为她的美貌吸引过来的乌遭男人简直一波接一波,他们似乎认为男人就应该强于女人,哪怕输在了她的剑下,她也根本无法甩掉这些狂蜂乱蝶。

她很是费了番功夫,才将那些乌遭男人全部踩在脚下,叫他们见了她跟见了姑奶奶一样,只敢躲着她走。

可如此一来,男人在她这里本就不多的好印象直接见底,沈柔章每次出门,都会默念“就当全天下的男人都是木头桩子,谁又会跟木头桩子置气呢?”,如此二遍,她才能勉强不一出门就拔剑。

周恕之是个意外,也只有这么一个意外。

首先,他只会一些粗浅的武艺,在她看来,就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富家公子,她原本最讨厌这样的男人,可偏偏他长得……很戳她的审美。

换句话说,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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