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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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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冉吃不下的包子,拿了过去,咬下一口。

这倒是把夏文秀给惊坏了。

她生的这儿子最不喜欢吃别人吃剩的东西,就算当年被拐好不容易回家,那段时日也不爱吃剩下的东西,所以夏文秀一直觉得她儿子那段被拐了的经历没有改变他的习惯分毫。

现在却吃下了苏明冉吃剩的东西。

“煊煊,你竟然能吃别人剩下的!”夏文秀声音不自觉拔高。

杨凌煊一顿,颇为无奈,“妈,我说了很多遍了,别叫我这个。”

夏文秀不满了,“明冉可以叫,我为什么不能叫?”

苏明冉跟着点头,“对啊,为什么?”

杨凌煊沉默了。

夏文秀叫他“煊煊”是揶揄,苏明冉叫他却不是这个意思。

杨凌煊半天也不说话,苏明冉自作主张地曲解杨凌煊沉默的含义,“宣宣的意思是,您可以这么叫他了。”

他夹给夏文秀一块水晶包,“您吃这个,这个是时管家的拿手绝活,他平常可不做这些,您来了他才做。”

时管家在旁边喊冤,“苏先生笑话我了,您吃腻味了,我当然不做了。”

餐桌上气氛十足十的好,夏文秀又把刚才的话题给扯了回去,“煊煊,你可别逃避我刚才的话,你竟然能吃别人剩下的,难得啊。”

杨凌煊喝完最后一口粥,擦着嘴道:“我上班了,您慢慢吃。”

不肯告诉夏文秀原因。

至于什么原因,夏文秀也清楚。

她清楚,苏明冉倒是糊涂,替杨凌煊解释,“我也会吃他剩下的,宣宣不会浪费食物。”

夏文秀心里“啧啧”两声,她思索了一番,问:“明冉,你今天一整天都有空吗?”

“有,怎么了?”

“有个宴会,我想让你陪我去。”

夏文秀所说的聚会是一个慈善晚宴,会邀请一些明星做客参与,大部分是当地有权有势的商人。

这场宴会杨凌煊也收到了请柬,和其他人不同的是,他是独自一个人参加,夏文秀并没有告诉他,她把苏明冉带上了。

通常这类宴会,一般会配上一个女伴。

女伴其实没什么作用,像是女人出行时需要一个随行的包包,看别人有自己也要有。

杨凌煊从不喜欢这种虚头巴脑的噱头,所以出席这种场合一直都是一个人。

有些人竞争对手看不惯他,又不敢当面说,喜欢在背后嚼舌根。

今天杨凌煊还没来,宴会上的一群人围聚在一块儿,笑闹着。

“你们猜,今天杨凌煊会不会又是一个人来?”

“你怎么每次都喜欢盯着他看,他又抢你单子了?”

“别说了,东健区那块地,本来那次招标会,我势在必行,都打点好了,半路杀出个杨凌煊。”

“你跟他争,你能争什么?人家可是杨凌煊!”

丢了招标的那人名叫陆德,他和杨凌煊算得上是从小的死对头。

原先杨青山刚起家的时候,比不过陆家,陆家三世从商,有稳固的基本盘,可后来杨青山公司改革,往国家级别指标靠拢,得到了上头的重用,一飞冲天,压过了陆家。

陆家倒是没什么,毕竟枪打出头鸟,有了杨青山做先锋,他们跟着改就是了,但这里头不包括陆德。

陆德是家中长子,委以重任,自小就管得严,偏他和杨凌煊是同一所学校出来的,每回他都考不过杨凌煊。

这也就算了,杨凌煊中途休学回来,他自信杨凌煊跟不上他的进度,偏杨凌煊在失利了一个月考后,又重新获得第一名。

陆家父母把陆德骂了一通,还怀疑他早恋。

后来两个人一起出国留学,还是同一所学校,他还是被杨凌煊压一头。

杨凌煊好好的学不上,非要组公司,还做出了成绩。

他父母天天拿他和杨凌煊比较,所以陆德非常痛恨杨凌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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