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1节(1 / 3)

加入书签

程程也注意到了夏喻,但没有上前打招呼,这个时候她是‘艾米’来着。所以只是冷淡地点了点头,然后就拉开了吉他包,取出了自己的琴。又一会儿,有人在她背后叫她,于是她跳上了舞台,和乐队一起演出。

这是下午认识的乐队,人家缺一个吉他手,同时惊艳于程程的技术,于是约好今天晚上在露天酒吧的演出,程程来帮帮场子。

露天酒吧的灯光很糟糕,感觉上至少落后主流设计好几年了。而且审美真的很糟糕,显得非常俗气。

直到程程的登场,当她扫过吉他的琴弦,那黄金时代浓烈的风格就流泻而出——在她的衬托下,一切都变了,老土俗气反而让这一处舞台有了二十年前,摇滚乐队黄金时代的感觉,复古而直白。

“那是程小姐?”助理真的受到惊吓了,他现在陷入了极大的困扰中,一方面觉得还没出名就能放整个剧组鸽子的演员,就不值得喜欢。另一方面,又不由自主地喜欢上这个正在表演的少女。

她身上强烈的个性化作了实质,以一种舞台风情,叫观众如痴如醉。特别是当她lo的时候,即使是不懂乐队,不懂音乐的人,也会被带入她的情绪中。

“没想到程小姐吉他弹的这么好,这样说的话,真的挺适合演艾米的啊,乐队表演真精彩。”助理嘟嘟囔囔的。

夏喻忽然说:“不是”

助理:“嗯?”

“表演不好”

以乐队来说,表演是失败的。因为已经完全失衡了,有程程在的地方,观众忽略掉了其他,包括主唱。但这又不能说是她的错,玩乐队的人哪能因为别人收敛自己呢?所以才说玩乐队,要找到合适的队友,彼此成就,而不是遮住别人的光彩。

在助理迷茫的‘哪里不好’的疑问下,夏喻站起了身,走到了台下,对刚刚下台的程程伸出手:

“要合作吗?”

热潮来袭(10)

“你的音乐不行”夏喻非常严肃地指出程程的问题。

程程, 或者说‘艾米’,以一种看傻逼的表情看他:“你在教我做事?”

在舞台旁,夏喻邀请了程程合作玩乐队——夏喻确实是有乐队情怀的, 不然也不会写了那么多乐队专供的歌了。只不过,在十几岁的时候,他没有遇到志同道合的朋友, 再之后他成为有名的唱作歌手,就更不可能玩乐队了。

“你的技术可以,但你的音乐不行。”夏喻坚持自己的看法, 他在音乐上一贯有自己的坚持。

如果是程程, 这个时候应该能理智考虑夏喻在音乐上的能力, 明白他说这个话是可信的。但她现在是‘艾米’,是自己一个人去对抗全世界的艾米,所以她没有考虑那么多,而是顽强地坚持着自己。

“说我音乐不行, 还要邀请我合作, 你傻逼吗?消遣人吗?”收好吉他,程程转身就要走。

夏喻拦住了他,这个常常是‘与世隔绝’,沉浸在自己世界里,像永不长大的小飞侠一样的男孩儿,忽然前所未有地强势起来:

“我教你,音乐不是那个样子的。”

想要说明一个人不合适,需要千千万个理由,而想要确定一个人合适,往往只需要感觉。在十几岁的年纪,夏喻也曾经抱着自己的贝斯孤身上路, 以现代人的方式流浪。那个时候他想要找到志同道合的伙伴,大家一起玩音乐,但最后他没找到。

他遇到过有才华的人,遇到过有个性的人,甚至遇到过能懂他的知音。但是没有用,他的感觉告诉他,不是这个,也不是那个。如果要选择一个人和他踏上一段旅途,这些都不行。

所以,他要寻找的是才华、个性,还是别的什么吗?有一定标准吗?过去他以为有,他以为自己没有选择哪一个人,是因为他们的才华、个性还不够——现在再来看,或许并非如此。

只是没有遇到正确的那个人而已。

遇到他,就不用在意才华和个性,不用在意他懂不懂自己了,甚至她在音乐上浅薄的可笑,他也愿意教——他之前好像搞错了什么,一直在等一个人可以不断接近自己,但现实是,他也可以踏出自己那一步,一步一步走过去。

“你教我?怎么教我?”

‘艾米’双手抱胸,微微抬起下巴,下巴尖尖的有点像猫,夏喻好不容易支楞起来的气势,一下就跑掉了。忍不住左顾右盼,就是不看程程,手动来动去,一会儿打开,一会儿又蜷了起来。

“就就教你”

‘艾米’似乎是觉得有点儿意思了,见好就收,真的就跟着夏喻走了。

夏喻带程程回酒店,进自己的房间。

助理:我特么【我裂开了jpg】

夏喻不在乎助理怎么想,也不在乎他会怎么和江琛报告。程程就更不会在乎了,对于程程来说,回档时是最肆意的,她根本不用考虑这之后的‘连锁反应’,一切都只要当下开心就好。

夏喻是正经给程程上音乐课,不是那种一板一眼的音乐课,与其说是教程程做音乐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