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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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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家,万全就忙着计划自家菜场盖大棚的事儿,他随手把草莓送给正在屋里看书的小儿子。

小儿子万霄今年读高三,正是最紧张的时候,就连周末放假回家,也有一沓试卷要写。

万霄刚写完数学试卷,头昏脑胀还饿得不行,见老爹放了筐红艳艳的大草莓,他是真忍不住啊,忙洗了一盆。

因为天冷还要写字,万全怕他手冻僵了字写不好看,便在他书桌旁放了个煤炉,暖和倒是挺暖和,唯一不好就是烤多了上火。

不过浑身热乎乎时,吃上一口冰凉酸甜的草莓,那滋味儿,贼爽!

万霄吃了两口,就去客厅找老爹,捏上一个最大的就往老爹嘴巴里塞。

“唔唔!”万全一时不防,嘴里被塞了个满满当当,随后听小儿子说是草莓,他才放心啃咬。

万霄看老爹还得用手扶着吃,他笑嘻嘻道:“给你挑的就是最大个儿的,怎么样,儿子对你好吧。”

万全敷衍着应了两声,还在低头算账。

万霄看老爹在忙,本想回去也继续写试卷,但又实在好奇,问了一句:“在哪儿买的,老爹等你不忙了,再多买些咱们过年吃呗。”

“街上买不着!”万全这才抬头,指指丰隆村方向:“那是你林煜文叔叔家种来留着自己吃的,也就是跟你老爹关系好,才分得这么一筐。”

万霄登时眼睛一亮:“就是那个逼王?”

“怎么说话呢,那是你文叔叔!”说完客套话,想想刚跟林煜文谈生意时他脸上那抹淡笑,万全也不由莞尔笑道:“不过董千行那小子给人家起的网名,还挺贴切。”

听到这儿,万霄就乐了,他顺杆子爬:“我看过他几个视频,好多网红都盼着去他那儿干苦力的,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万全唔了一声,说话严谨:“他确实是用脑子种地,种出来的菜味道都不错。”

眼瞅着老爹没了聊天兴致,一副马上就要催他赶紧滚蛋的表情,万霄忙不迭道:“那您有空帮我介绍一下,我回头放寒假了也去他那成不?”

这厢,万霄得知是逼王家的草莓,他就不舍得吃了,等下午五点半临走时,给老爹留了十来个,剩下的他全揣书包里,带到学校去了。

即便冬瓜视频主攻群体不是他们00后,但由于林煜文交友广泛,不论是美食博主,还是游戏博主,甚至于音乐主播,也是他的好友,而且镇上那群网红小青年们,也不全都是主攻冬瓜视频,还有些主要受众是b站或是其他短视频平台。

这也就使得林煜文逼王的粉丝遍布各个平台,尤其是逼王还是湍市人,这就更是让湍市人听到他的名字时,心底难免会产生一丝丝亲近。

十八九岁的男孩,正是爱装逼的时候,逼王那种淡淡的逼王风范就非常得他们的喜欢。林煜文逼王的大名甚至在湍市一高学生群体当中,课余饭后,也会有学生讨论他。

万霄前阵子才刚跟同学们聊起他们镇就是网红聚集地,才刚吹牛逼说逼王也是他们丰隆镇本地人呢,没想到这就吃上逼王家的大草莓了,立马拿去学校里头装上了。

到学校,看还有半小时才开始晚自习,瞧班里热闹,万霄拿出书包里的草莓分给要好的同学们,然后神秘兮兮又带着丝丝逼味儿:“这是逼王家的草莓,超好吃的吧?”

同学们正吃着呢,有些还刚开口夸这草莓不错,猛地听万霄说起,差点噎住。

“这真是逼王家的?”

万霄点头:“那还能有假?我之前都跟你们说过,那些网红们住处离我家就没多远,骑个电动车五分钟就能到。”

有人嗤笑镇子上就那么大点儿地方,骑电动车五分钟哪儿到不了。

不过同学们大多注意力不在这方面,而是纷纷又重新仔细品尝这来自逼王家的大草莓。

只有胖轩,他吃东西简直就跟猪八戒吞人参果儿似的,一口就把草莓吃了个全,这会儿他没得尝,只能眼巴巴瞧着好友万霄。

万霄拍拍他肩膀:“兄弟只给自己留三个,是兄弟你就别打这仨草莓的主意了。”

胖轩一个侧步上前,抢了一个草莓,还边说:“那咱们就先绝交一分钟!”

说完,还不等万霄把草莓抢回来呢,他就一口啃吃了大半,吧唧两声,得出鉴赏结论:“嗯!是好吃的,比我家楼下那精品水果店进的特级丹东大草莓味道都还更好些。”

胖轩家里条件好,他那张嘴巴,那可真没受过亏,既然他都说好吃,那肯定是非常好吃的地步了。

其他同学也陆陆续续给出反馈:“我也觉得这个味道好。之前我在超市买的一点草莓味都没有,感觉就跟吃水没区别。”

当然,还有大多学生对万霄怎么得来逼王家那草莓表示出极大的兴趣。

万霄得意洋洋坐在同学们正中间,他把腿也盘坐在桌子上,自豪道:“因为我爸跟他也是朋友啊,今天下午我爸还纠正我得喊他文叔叔呢。”

“你爸也是网红?”

万霄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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