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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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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厉豪是个标准的重口味,早上四道菜,就这么一个被炒得油亮红润有光泽,其余要么是蒸要么是煮,顶到天也就清炒白菜这一道素的。

秉着尝一尝不好吃就算了的念头,一试丁厉豪还真松不开筷子了,连翻往蒜苗炒鸡血那一盘夹菜。

林煜文看他吃得欢,笑眯眯道:“昨天晚上回来,一路上你一直吵吵着今早就要吃上鸡,但咱们昨晚都喝醉啦,我早晨也起不来,六点半才挣扎着去养鸡场给你抓鸡呢。”

丁厉豪吃着,筷子稍稍迟疑。

他总觉得林煜文说得对,昨晚他确实就因为要吃什么,死皮赖脸要跟着他们夫妻俩过来。

林煜文看他提不出异议,继续趴在他跟前:“我给你摸了今早最新鲜的蛋,还热乎呢,你尝尝我家蒸蛋,特别香。”

说着,林煜文把整颗鸡蛋往他面前桌子上一磕,鸡蛋壳破碎后便立着了。

林煜文:“等会儿吃了饭,我们就立马把鸡汤先煲上,鸡架炖汤,鸡肉咱们中午炒着吃,一鸡两吃可以吧。”

说话间,林煜文还拍拍丁厉豪肩膀,那传达的意思就是:哥们儿我够意思吧!

丁厉豪越听越觉得,好像有哪里不对,他蹙着眉毛开始琢磨。

林煜文压根儿就不给他找破绽的机会,笑眯眯示意他赶紧尝尝新鲜鸡蛋,接着又说起地里的事儿。

丁厉豪剥着鸡蛋,听林煜文叨叨他前两天才掐油菜苔,今天发现主干被掐过后又从两侧生发出新的侧芽,这样一来,收成至少能比正常种植翻15倍。

“主干都被掐了,还能多收成?”丁厉豪从来就没接触过种地,听林煜文给他讲这些,忽然又觉得挺有意思。

林煜文笑笑:“你想嘛,原本一个花结一花苞的油菜籽,现在长出两个花,那收成可不是就上去了?”

倒是这么个道理,丁厉豪听着觉得有意思,便催促林煜文再给他讲讲别的菜。

剥鸡蛋壳时,还挺困难,鸡蛋壳老黏蛋清,丁厉豪便问是不是没过冷水。

林煜文一副这你就又不懂了吧的表情,道:“正经最新鲜的鸡蛋就是这样,过冷水也黏蛋清。你们城里人吃到的鸡蛋,最短中间也得隔几天,这种早上摸鸡蛋时还温温热热,从下蛋到下锅,再到上餐桌中间连三小时都不到的顶新鲜鸡蛋,你们可吃不着。”

别说,这鸡蛋虽说剥皮困难,但吃着那可真不赖,蒸出来的鸡蛋尤其嫩乎,蛋清简直比果冻还弹还软,蛋黄一点儿也不干柴,还带着沙沙的口感,吃到嘴里真是越嚼越香。

“是挺好吃!”丁厉豪已经琢磨着,怎么空运寄回家给家人也尝尝这么好吃的新鲜鸡蛋呢。

看丁厉豪表情已经被自己牵着鼻子走,林煜文催促他:“赶紧吃,吃完了我带你上山去摘草莓,最新鲜的大草莓,棚子里丁点儿农药化肥都没用,摘下来直接就能吃,熟透了的脆爽酸甜,七成熟的就跟啃萝卜似的,嘎嘣嘎嘣响呢。”

“真的?”丁厉豪瞬间就来了兴致:“什么草莓啊,怎么还跟啃萝卜似的?”

“萝卜草莓!”林煜文有些没好气。

丁厉豪已经被林煜文家的花样儿给秀得目不暇接,吃完饭还真乖乖跟林煜文上山摘草莓。

确实如林煜文所说,他家草莓口感分两个阶段,完全成熟的吃着爽脆可口,就跟精品果差不多。但他家吃的草莓大几十上百块钱一斤,很难想象林煜文一个头年回来种菜的年轻人,竟然能种出进口超市精品果的质感。

当然,丁厉豪最喜欢七成熟的果子,这时候的草莓吃起来嘎嘣脆,吃起来就像在啃草莓味道的萝卜。这种新奇的草莓,让丁厉豪颇为喜爱,甚至还为自己摘了不少六七分熟的草莓,准备留着慢慢吃。

林煜文顺带让他再给董千行也带去些。林煜文:“小董他喜欢吃熟透了的。”

丁厉豪虽说感觉有些怪异,但转念一想,他在丰隆镇这些日子,小董跟他跑前跑后地也挺辛苦,便顺着林煜文的话,给他也摘了小半筐。

这一年来,董千行可没少帮林煜文干体力活儿,他现如今身体素质比之前好得不要太多,消化吸收酒精的能力自然也比丁大少要快得多。

但可惜他昨晚是回家睡了,早上七点多醒来,晃晃悠悠蹭顿饭,等他急吼吼再跑过来时,听银朱嫂子说,林煜文他俩上山了。

董千行一听就不对啊,他忙问:“丁总不是要吃猪嘛?”

说起这个,银朱就捂嘴直乐,冲山上方向瞪了眼,笑道:“你文哥就会忽悠,今早想办法把人吵醒,趁着人迷迷糊糊还没休息过来时,忽悠他强调昨天晚上丁总缠半天是想吃鸡。”

“哈?”董千行瞬间,也乐了。

紧跟着他又问:“丁总信了?”

银朱笑得不行:“反正早上你文哥也没给他察觉不对的时间,这会儿正领着人上山吃草莓呢。”

“那肯定是已经被忽悠住了。”经过这小半个月的接触,董千行也算是琢磨出来了,这丁总别看事业搞这么大,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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