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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0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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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天生就不是读书那块料子,自己学不会还着急,一急就更什么都听不懂了。

“在学校里老师让我当卫生委员,我干得可好了!”赵宗光忙说:“我不怕累也不怕脏,就怕学不会一直就很痛苦。”

银朱叹口气,给他夹菜:“先吃饭吧。”

这事儿等于算是这么过去了,明雅瞧赵宗光这孩子有点愣,疼爱摸摸他脑袋瓜:“要不今晚你先住我们那儿。”

赵宗光则是看着林煜文:“我叔说了,听师父的。”

电焊老板满意点点头,拍了下赵光宗肩膀:“说得好!在这儿你就得听师父的,我说都不管用。”

银朱扑哧笑出来,这孩子确实跟他叔送来说的一样,确实愣!

林煜文无奈给他一个眼神,电焊老板则是老油条搬要跟林煜文碰一杯。

王许二人眼瞅着林煜文他们目光都在赵宗光那孩子身上,深深叹气。

白来了,干一下午活儿,到现在还不是主角呢。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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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 好在是王许二人这一趟也没白来,发现林煜文家瓜果菜成熟了,当场要求一大堆。

林煜文自然是捡些合理的答应, 剩下的一概不做承诺, 更别提签合同了,他俩一提这个林煜文转身就要走。

不过林煜文也没太过分,好声好气劝了两位老板一通,反正就一个理念——你好我好大家好。

林煜文现在忙着搞建设,也没工夫另外再去找别的合作餐馆,更没时间去考察其他餐馆老板的人品了。

得到这两句话,王许二人算是稍稍松口气。

最后, 他们俩倒也没空手而归,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从林煜文菜地里摘了一大堆瓜果,回去自己家人吃。

赵宗光被林煜文安置着随于歌一起住,于歌跟王绪现在已经住在一块儿了, 他们房子挨着明雅家没多远, 每天早上两人一起骑电动车过来上班。

两人电动车后面各载着一个小姑娘,每天两丫头再加上林煜文家那小子, 在田里疯跑, 也得亏是有甜心和胖黄三兄弟跟着,要不然林煜文都不放心。

前一天把鸡苗安置好, 第二天林煜文便又开车去市里摆摊了。

不过现在还没到大丰收的季节, 每天也只能装一半车, 刚开摊卖不了一个小时, 差不多就又到收摊时候, 搞得菜市场的阿姨大爷们怨声载道, 纷纷埋怨林煜文种的菜太少。

这倒是让林煜文忽然有了灵感。

回去路上,林煜文就琢磨着准备去王伯家坐坐,按理说,他们春末种的叶类菜,应该能采了才是。

记得自个儿当时建议他们种的是空心菜好像,这种菜插地里就能生根生长,当时压根就不是种子种的,应该更早就能收成才是,怎么到现在也没听到王伯他们有什么动静?

正琢磨呢,手机忽然响了。

电话那边,万全笑声爽朗:“老弟啊,你是不是忘记了个什么事儿?”

林煜文很快就反应过来了,恍然:“对对!要不是老哥你打电话提醒,我还真差点给忘记!”

从去年,林煜文就惦记上万全家那些忠心又机敏的狗子了,去年说了一整年,就等着春夏交接之际领崽子呢。

要是把这事儿给忘记咯,估计又得等几个月。

万全还在跟林煜文开玩笑呢,“我就打电话问问,你要是不要,我就给别人了啊。今年开春就多少人上门来要我家小狗崽。现如今基本都满45天,都能蹦能跳……”

“要要,我再有十分钟就到你那儿啦。”就算知道万全是在开玩笑,林煜文也得赶紧表示态度。

林煜文方向盘一拐,先去万全菜场。

相比如去年秋冬时被虫子啃得烂糟糟的菜地,今年春天的菜地明显就焕发新生机,绿油油的叶类菜瞧着就喜人。

去年冬天时,万全下了狠心,把被虫蛀得乱七八糟的冬季菜全翻到地里无氧发酵了,经过差不多半年还多点儿的时间,地下被深埋的冬季菜们已经被完全分解。

分解后的养分正好供给新一茬蔬菜的生长,肥力跟得上,还是吸收程度更好的有机肥,别看这些叶菜都绿得发暗,可实际上却嫩得很,林煜文弯腰在最外侧、按理说也应该是最老的叶片上掐一把,嫩得立马就出水了。

“不错啊。”林煜文夸赞。

万全笑得特欢快,眼角的鱼尾纹也出来了:“这还是你建议得好嘛,正巧这段时间秋冬叶类菜价钱回升,我这些耐高温叶类菜卖得还比春天时更好呢。”

叶类菜当中含氮量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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