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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8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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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煜文不太好意思表示他一把年纪的男人了,还对做粉条这事儿好奇,就随便应付两句。

都同床共枕多少年、连孩子都有两个了,银朱能不晓得林煜文心里在想什么?

她没好气提醒了句:“等会要是再回来,别空车跑来跑去多费油,拉点木炭什么回来多好。”

嘿!要不怎么说银朱才是这个家的总书记呢,人家这利用率多高!

林煜文又去拉了一车煤回来,他算算今年冬天冷得晚,再加上夏秋两季曾上山理过山林,当时就带回来不少干柴,当中小半还挺耐烧呢。

就这么地,林煜文整个上午都在村镇之间来回奔波。

唯一不美的是,轮到做他那一锅粉条时,竟然时间正好卡在中午。

老黑那粉条店就指望年底这阵子赚一笔大的呢,就算现在中午,他和家人也不舍得放下手里的活儿去浪费时间吃饭。

他们家现在的一天三顿饭,纯靠家里亲戚接济,正好老黑他大哥家离得近,天天大哥家吃什么到点儿了就给他们端来。

瞧出来林煜文睁着眼直看,还问来问去地不舍得走,老黑笑眯眯招呼他:“我大哥家手艺真不赖,留一顿尝尝我们家味道?”

林煜文当即点头答应。

老黑他们家算是最标准的家庭式小作坊,老黑跟妻子是店里的主要劳动力,平常店里就他们夫妻俩在这儿守着。这几年乡镇里的人大多都进城了,他们店平时生意也寥落。

“好在是打去年去,跟莫墨合作在网上卖我们收工制作的粉条,在网上能卖得起价钱,就算给主播收成剩下的正好也跟我们在乡下给人加工赚得差不多。”说话时,老黑笑眯眯的,显然对这份收入挺满意。

林煜文其实也很好奇,跟着又试探着问具体的数字,但到这儿老黑就不肯说了。

林煜文无奈,低头看嫂子给自己端来的这一碗饭,棕黄色稠糊糊的一碗汤。

嫂子介绍:“这是羊血汤,说起来还是你在老刘家那屠宰场杀羊时送他们的羊血吧,我们也算是远亲,刘哥前阵子给我大哥也送来点儿。”

林煜文闻闻味儿,要是不看不搅汤里的内容,光闻着就只有浓浓的胡椒香,还真闻不太出来羊血的味道呢。

嫂子又说:“大哥会做饭,搞的这个羊血粉丝汤滋味特别好,你尝尝。”

林煜文也有些饿了,就着碗大口大口咕咚下去,羊血汤里头的粉丝是碎的红薯粉,压根儿就不用筷子挑,轻松就随着浓浓的芡一起滑入口腔。

同时伴随的还有也是碎碎的羊血,粉丝是绵软的,羊血又带着点脆和嫩的口感,轻轻一抿也在口舌之间化散开来。要是仔细品的话,还有些许的蒜粒。

蒜也同样被切得细碎,应该是被炒过的,没有生蒜的窜鼻,反而很香。里面还点缀了一点点也是很碎的韭菜末,简直就是这里面的点睛之笔!

林煜文或许是太饿了,再可能也是这浓浓的芡汤实在太顺滑,或者便是这羊血粉丝汤实在太好喝,总之他再抬起头来,汤就剩个碗底了。

光是喝汤,那肯定不抱,同样跟着送来的还有大锅盔。

刚出锅的大锅盔香喷喷的,还冒着热气。刚林煜文还不觉得什么,这会儿被胡椒辣开胃口了,只觉得这饼的麦香气和孜然花椒面儿的香气可真勾人!

再搭配两个清炒的素菜,这一顿饭吃下来,按照年轻人营养方面来看,碳水严重超标,蛋白质摄入那绝对是不足。

但从味道来讲,林煜文是完全吃美了,甚至还想跑去跟老黑他大哥讨教讨教,回去要给银朱做了也尝尝味儿了。

不过问了才晓得,老黑是家里老来子,他大哥比他大了二三十岁,今年都快七十了,照顾他们一家几口做饭就已经挺累了,现在估摸着已经午休睡着。

既是这样,林煜文也不好打搅老人,好在老黑同样在这方面有研究,把大概的做法讲给林煜文。

老黑他们是好好男人,在家是掌勺大厨,可林煜文不同,他顶多也就只能做个家常稀饭,再复杂点儿的,他倒也能做,但得折腾一晌。

用银朱的话来说,理科生那脑子就不是个能多线程工作的料儿。

见林煜文听着迷迷糊糊,老黑索性让林煜文记住:“反正就跟豫南省那胡辣汤做法差不多!就是多蒜末、放韭菜!”

这一句话,直接把林煜文给整会了,回去上网搜索胡辣汤的食谱,照着做呗。

现在这个科技时代,做粉条也比过去方便得多。

老黑家虽说是家庭式小作坊,顶多过年前这阵子忙把儿子儿媳叫回来帮衬,店里能多几个劳动力。但实际上仍旧是小作坊。

好在地方虽说不大,但各种机械设备挺齐整。从清洗红薯的自动洗菜机,到碾碎用的破碎研磨机,再到后面的冲洗沉淀红薯淀粉和加热设备和压粉条的,样样齐全。

整体看下来,也就中间几次过料需要男人家出点运送的力气。

不过林煜文了解到这儿,又听老黑挺得意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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