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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杀人了(求收藏求推荐)(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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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之所以在红楼世界中,多有“主子”“奴才”之谓,则是由于在大宋与诸多异族相互交战的七百余年间,既影响了北方的异族,也在潜移默化中受了些异族的影响。

才造成了如今的大乾,有上下主仆之分。

这一年来,贾琮冷眼旁观,发现这个世界虽然没有元明清,但如今的大乾,却又好似明清的结合体。

衣着行事,并无太大差别。

若说最大的差别,那就是本朝重商。

商贾地位,远比在记忆中明清时代商贾的地位高的多的多。

想来也是,若非如此,大名鼎鼎的薛家,也不能以商贾之家,名列四大家族之一。

当然,薛家的商,和这些商还是有不同,薛家是皇商。

但毕竟,皇商也是商。

“贾琮,我做东道请你,你怎么不吃啊?”

吃完一海碗羊杂,并一个糖人后,贾环追上贾琮,语气埋怨的问道。

尽管贾琮比他大四岁,可在贾环看来,两人一般都还是孩子。

在贾家又都是人憎狗嫌的庶子,理当是一伙儿的。

只是近一年来,贾琮的性子,让他觉得越来越摸不透了……

若在往前,别说还留下一个身子,就是留下一根腿,贾琮都满心欢喜的吃掉。

贾琮在贾家过那日子,连下人都不如,平日里哪有什么好吃的。

可如今,贾琮竟然都不吃了……

这让贾环很没成就感。

贾琮笑了笑,道:“我不饿。”

他自不会和一个五岁的孩子较真儿,尽管他现在也不过九岁……

见贾环还要说什么,他岔开话题道:“贾环,你别只顾着吃,别忘了买你姐姐让你买的东西。”

贾环一撇嘴,也撂开手不理贾琮吃不吃了,道:“那值当什么!

我还想再去瞧瞧耍百戏的哩,那家有喷火的,了不得……”

说罢,蒙头往前面巷道里钻去。

“哎哟,小祖宗,慢点,仔细花子拍了去!”

赵国基在后面见贾环只是往热闹处挤,连忙跟上前去。

若是贾环有个什么闪失,不用旁的,他那亲姐姐赵姨娘就能揭了他的皮。

整个老赵家的命运,日后还都指着这个外甥呢……

贾琮见赵国基跟上了,也就不理会了,只是在后面慢慢看着周围的买卖人。

寻思着找个机会,也做点什么买卖……

这一年来,他的日子过的可是紧巴坏了。

不过这个想法在脑中也只是一晃而过。

前世看小说时,常看到穿越众们成了主角后,就开始各种发明创业,赚的盆满钵满,化身高富帅,走上白富美倒贴的人生。

用银子能解决问题,通通不叫问题。

可来到这世界之后,贾琮才发现,这有多离谱……

自前宋司马光在《涑水家书议》中所言:

“凡为人子者,毋得蓄私财。

俸禄及田宅收入,尽归之父母。

当用则请而用之,不敢私假,不敢私与。”

便为家长治家,提供了法理上的依据。

其实换个说法更明白,若未分家,而子女蓄私财者,其罪与百姓蓄兵器养私兵等同。

皇帝统御天下,不准百姓拥有刀剑甲具。

而家长管理子孙,则不准子孙蓄私财。

尤其是庶子……

翻开各大家族族谱家志,有经济才能的庶子,为家族赚下金山银海,奉养父母兄长乃至族人,而自家妻儿子女吃糠喝稀,衣不蔽体者,比比皆是!

但有藏私者,必棍棒加身以正家法。

违逆者,以忤逆罪论。

忤逆……

是要千刀万剐凌迟而死啊!

也就是说,哪怕贾琮忽然陶朱附身,赚下了无数金银家业。

可只要贾家一句话,就能全部拿走。

非但拿走,还要治他一个蓄私财的罪名。

这大概就是礼教中所言之“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君臣父子之纲常所在吧。

唯有身在其中,方能感受其枷锁之重。

若贾琮穿越成的不是现在这个身份,哪怕是成了熊孩子贾环……

他忍忍也就过去了。

等到长大后分家出去,沾不得贾家的富贵,也不用跟着吃大罪。

自力更生也能活的自在。

偏他成了贾赦的儿子,摊上那样一个昏聩无知,刚愎自用的坑爹……

若不作为,就只能在困境中等死。

可作为……

又该怎么破局呢?

难。

“啊……”

“杀人啦!”

“老天爷!”

就在贾琮触景深思时,前方人群中忽然爆发出一阵喧闹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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